岗位职责:
1. 负责物业服务中心的全面工作,向总经理负责。
2. 根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和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组织员工向辖区提供公共秩序、保洁、绿化养护、房屋及设备设施运行维护保养等服务。
3. 拟定年度工作计划,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控制管理成本,对本中心的经营管理状况负责;年终有工作总结。
4. 负责制定健全所属部门的各类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指导物业服务中心处置公共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和各种处置方法的拟制、演练。
5. 对物业服务中心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和隐患要认真核实、区分责任,提出处理建议。
6. 指导检查物业服务中心的清洁卫生和环境绿化、美化工作,建立和完善行之有效的清洁、绿化量化管理运作流程。
7. 负责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大客户(业主)保持沟通,确保与其有良好的公共关系;
8. 每周组织一次工作例会,每月组织一次全体员工大会,通过会议贯彻公司的经营思想和质量方针,落实各项工作,及时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关系,对员工进行培训和教育,促进服务质量的提高;
9. 每月要完整的对所管理的物业进行一次巡视,以便全面检查服务工作质量情况;对物业服务中心的安全责任;
任职要求:
男,50周岁以下,五年以上物业管理相关工作经验,有物业管理相关职业资格证者优先;
浦东商厦是佳木斯浦东商贸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一座新兴业态的购物中心,地处光复路509号,营业面积8000平方米,在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正确指导和大力支持下于2003年1月17日宏张开业。商厦内布局合理、设施齐全、装饰典雅,是消费者购物、观光的最好去处。主要经营主副食品、日用百货、五金家电、服装鞋帽等几十大类二万余种商品。
经营中,浦东商厦奉行“顾客至尊 诚信是金”的经营理念,“快乐购物 亲情服务”的服务宗旨,“一切为了顾客满意”的行为准则,视信誉为生命,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好评,被市政府评为市级诚信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