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一、按照国家会计法,在公司财务主管的指导、监督下做好记帐付帐报帐工作。
二、按照财务制度进行票证审核,建立并完善财务凭证。在财务主管的监督下进行财务核算,计划、控制工作。
三、认真执行会计制度,按时做好记账、算账、报账工作,如实全面地反映公司资金流动情况,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帐目清楚,按期结报。
四、妥善保管财务帐簿,会计报表和会计资料,保守财务秘密。
五、按照规定,定期(月、季、年)核对账目、结账、编制会计报表,并做到报表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任何人都不得篡改或授意、指使他人篡改会计报表数字。
六、按公司领导的要求,有计划地合理使用资金,向领导提供资金流动情况,以利于公司领导采取措施,保证资金有效使用。
七、审核每笔收支原始凭证,及时结算记帐,发现问题及时查实和向有关领导汇报。
八、保管好所有财务凭证,按照规定对各种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
九、根据原始票据对票据在财务软件上的正确录入,并开具凭证。
十、完成对所有商品和物流的票据对账工作,并根据需要开具发票。
十一、正确指导和帮助出纳员的工作,以便更有效更迅速的完成。
十二、积极办理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任职要求:
1、性别不限,年龄在4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
2、有初级会计职称或中级会计职称;
3、有三年以上从事会计行业的工作经验;
薪资待遇:
1、每月四天休息,提供免费午餐;
2、连续在职满一年,可享受年假、生日假、婚丧假、社会保险等各项福利。
浦东商厦是佳木斯浦东商贸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一座新兴业态的购物中心,地处光复路509号,营业面积8000平方米,在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正确指导和大力支持下于2003年1月17日宏张开业。商厦内布局合理、设施齐全、装饰典雅,是消费者购物、观光的最好去处。主要经营主副食品、日用百货、五金家电、服装鞋帽等几十大类二万余种商品。
经营中,浦东商厦奉行“顾客至尊 诚信是金”的经营理念,“快乐购物 亲情服务”的服务宗旨,“一切为了顾客满意”的行为准则,视信誉为生命,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好评,被市政府评为市级诚信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示范单位。